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包含24条政策。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加快企业成长、缓解融资难、市场融通、推动政策落实、构建服务体系等五方面实现突破。
首次设立“稳规”奖励
首次设立“个转企”奖励
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大发展空间,政策指出,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备不少于10万平方米标准工业厂房,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备不少于5万平方米标准工业厂房,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每年各新建或者整备不少于2万平方米标准工业厂房。
为鼓励市场主体做大做强,首次设立“个转企”奖励。政策指出,要开展“个转企”登记试点,探索通过变更登记方式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由个体工商户直接转为“四上”企业的,在原首次进入规模以上企业、首次纳入限额以上企业奖励基础上增加10万元奖励。
建立线下首贷中心服务站50家以上
记者发现,武汉出台的新“二十四条”,对企业的融资担保费率、首贷中心服务站点数量等进行量化要求,同时也对金融机构开展惠企服务予以量化奖励。
政策指出,要开展首贷拓展专项行动,建立线下首贷中心服务站50家以上,完善线上首贷服务中心功能,对上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新增10亿元以上的银行,每年按照普惠小微贷款新增部分0.2‰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对于对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并通过平台每年帮助中小企业融资超过1000万元的核心实体企业,市级财政按照年度实际促成贷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中小企业主导制定标准,最高奖励100万
政策指出,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对在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2年)设备投资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购置与改造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补助。
对建设期内(最长不超过2年)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总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工业技改补助,设备投资额门槛由20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
政策指出,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支持。常年开展市级研发中心备案,强化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支持中试平台(基地)开放共享,对纳入市级备案管理的中试平台(基地),经定期考核其开放服务情况,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政策指出,要实施标准创新贡献奖励。对中小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先进团体标准且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政策指出,要优化创新发展空间。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建设环大学创新经济带,推广“投资+孵化”模式。加强创新街区(园区、楼宇)建设,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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